「周禮」:各本之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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雨轩主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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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行:
'''《周禮》'''者,[[周公]]製作之法,官式之則也,亦名'''《周官》''','''《周官經》'''。或曰:此[[春秋]]、[[戰國]]時人仿[[周]]及列國之制度,重填附意而造也。[[唐]][[宋]]時,有云此[[劉歆]]僞作以阿[[王莽]]者,至有[[清]][[康有爲]]倡之爲甚,稱曰「新學偽經」,其說甚繆,荒誕不經,近世學者多非之。至於[[中華民國|民國]]及[[中華人民共和國|共和]],學者多然晚[[周]][[秦]][[漢]]所制之說。《周禮》為「[[三禮]]」之首,列于[[十三經]]之中,實[[古文經學]]之錐指也,慾明古道周法[[孔子|聖人]]之朮者不可不察焉。
 
《周禮》開首曰:'''惟王建國,辨方正位,體國經野,設官分職,以為民極'''。明是書為[[天子]][[帝]][[王]]官人之法。書分「天官[[冢宰]]」、「地官[[司徒]]」、「春官[[宗伯]]」、「夏官[[司馬]]」、「秋官[[司寇]]」、「冬官[[司空]]」六類,惟“冬官”已佚,餘者五官而已,後世好事者以[[齊國|齊]]人《[[考工記]]》補之,差可也。職官凡三百六十,以象四時、法天地、治万邦。後世若[[王莽|新莽]]、[[北周]]、[[宋]][[王安石]]及[[太平天國]]之革新制度、重訂官職,悉用是書發論為本。[[唐]]時為「中經」,至[[宋]]列于「[[六經]]」之數,補《[[樂經]]》之缺也。後世傳習甚盛,並為帝王製作之法典,或有「古時[[憲法]]」之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