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周禮」:各本之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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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行:
《周禮》者,周公製作之法,官式之則也。亦名:《周官》,《周官經》。或曰:此春秋、戰國時人仿周及列國之制度,重填附意而造也。唐宋時,有云劉歆僞作以阿王莽者,至有清康有爲倡之爲甚,稱云“新學偽經”。其說甚繆,荒誕不經,近世學者多否之。至於民國及共和,學者多然晚周秦漢所制之說。《周禮》“三禮”之首,古文經學之錐指也,慾明古道者不可不察焉。
 
《周禮》開首曰:惟王建國,辨方正位,體國經野,設官分職,以為民極。明是書為天子帝王官人之法。書分“天官冢宰”、“地官司徒”、“春官宗伯”、“夏官司馬”、“秋官司寇”、“冬官司空”六類,惟“冬官”已佚,餘五官而已,後世好事者已齊人《考工記》補東官,差可為說。職官凡三百六十,以象四時、法天地、治万邦。後世若新莽、北周、宋王安石及太平天國之革新制度、重訂官職,悉用是書為論。唐時為“中經”,宋時列于“六經”之數,補《樂經》之缺也。後傳習甚盛,並為帝王製作之法典,或有“百世憲法”之稱。
 
研《周禮》者,自漢河間獻王獻是書以來不絕,劉歆首倡焉。後世注本,咸以鄭司農《周禮注》為宗,躍然諸傢之上。唐賈公彥受詔作《周禮義疏》,即今《十三經註疏》之本,爲朱子所稱道,曰“滴水不漏”者也。宋王安石之《周禮新義》為變法之藍本。清孫詒讓之《周禮正義》,歷數十載,最爲精道,考證細密,為清人經學之大成者。至於民國及共和國,著書翻譯者亦不為少,以岳麓書院之《周禮注譯》(錢玄作)爲最佳。《周禮》之影響,亦遠播海外,朝鮮、日本早受中華之化,自不必言。西元十九世紀,法人畢甌(Edouard Biot),譯《周禮》為法文,流佈歐美,以爲“可比埃及紙草文書,不下亞裏士多德之《雅典政制》”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