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直轄市」:各本之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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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[中華人民共和國]]之直轄市:
×[[北京|北京市]],設于[[一九四九年]],此前亦為[[院轄市|直轄市]]。
×[[上海|上海市]],設于[[一九四九年]]。此前亦為[[院轄市|直轄市]]。
×[[天津|天津市]],設于[[一九四九年]],此前亦為[[院轄市|直轄市]]。[[一九五八年]]改為河北所屬,為[[省會]],[[一九六六年]]復為'''直轄市'''。
×[[重慶|重慶市]],設于[[一九九七年]],此前為[[四川]]所轄之[[地級市]]。[[一九四九年]]前亦為[[院轄市|直轄市]]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