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非標準實數」:各本之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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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行:
:尚有同名數系,可見[[超實數]]。
'''超實數'''
初,[[牛頓]]、[[萊布尼茨]]立[[微積分]],論[[極限]],謂兩數相差,小之又小,以至無窮小,則如何如何。然[[無窮小]]之物,似零非零,疇人病之,謂不合理則也。已百年,微積分盡可定義於實數,而無窮小幾不再現。然以無窮小言極限,頗合直觀,故仍偶見於入門課本。一九六零年,魯賓遜另闢蹊徑,創新數系,取名超實數,為實數之引伸,且有無窮小及無窮大。以此數系算微積分,世稱非標準分析。
第七行:
== 算 ==
數可分實數,無窮大,無窮小,實數加無窮小,
無窮大與無窮大之積,無窮大也。正無窮大與正無窮大之和,正無窮大也。負無窮大與負無窮大之和,負無窮大也。正無窮大與負無窮大之和,未可知也。
第三九行:
== 註 ==
<references/>
[[Category:數學]]
[[ar:عدد حقيقي فائق]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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