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澎湖縣」:各本之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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夕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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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子君
「縣治」一詞無誤;又《水經註》中有以「治」作動詞表示「設縣治於」者
 
第一行:
{{地方|地方=澎湖縣|旗號=Flag_of_Penghu_County.svg|地圖=Taiwan_ROC_political_division_map_Penghu_County.svg|治所=[[馬公市]]|執事=賴峰偉|屬地=一市、五鄉|人口=十萬五千|歸屬=[[中華民國]]|所屬=[[臺灣省]]}}
'''澎湖縣''',舊稱'''平湖'''、'''彭湖'''、'''漁翁島'''、'''西瀛''',[[中華民國]][[臺灣省]]也,[[馬公]]為府,統[[澎湖群島]],四面環海,[[臺灣海峽|臺海]]之東。口十萬五千。
 
'''澎湖縣''',舊稱'''平湖'''、'''彭湖'''、'''漁翁島'''、'''西瀛''',[[中華民國]][[臺灣省]]之縣治也,[[馬公]]為府,統[[澎湖群島]],四面環海,[[臺灣海峽|臺海]]之東。口十萬五千。
 
== 史 ==
[[十六世紀]],[[葡萄牙]]人之為Pescadores,義「漁人島也 。
 
[[一七二七年|雍正五年]],澎湖廳立,屬[[清]]福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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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五鄉:[[白沙]]、[[七美]]、[[湖西]]、[[望安]]、[[西嶼]]。
{{Stub}}{{臺灣省}}
 
 
 
 
 
[[分類:澎湖縣]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