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車諾比案」:各本之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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勝爲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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勝爲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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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行:
'''車諾比案''',一稱'''切爾諾貝利核事故'''{{按|俄言Авария на Чернобыльской АЭС}}。
 
車諾比核電廠,鄰普里皮亚季,屬烏克蘭。當蘇聯末造,一九八六年四月廿六日,有司三人,迪亞特洛夫、阿基莫夫、托普圖諾夫執事焉。是晨,作業失當,蒸汽轟發,堆頂裂壞。蓋蘇聯工藝未精,不知外備,遂使射熱四漫,微塵飆出。減速劑石墨亦出,石墨灼熱物也,與微塵遇,漏洩益甚,卒隨風飄散,染污全歐。是三人固於程式未嫻也,適測試供電,乃降抑功率,不意氙堆毒化,未得穩恆,阿基莫夫欲停機,迪亞特洛夫不許。迪亞特洛夫者,代理總工師,恐試驗不成,害及利用,命強復功率,出控制棒。功率既復,溘增高不自止,阿基莫夫乃停機。然則棒入氣出,訇然為厄矣。此病在規制,非三人所知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