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周敦頤」:各本之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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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行:
'''周惇實''',字'''茂叔''',自號'''濂溪先生''',後避[[宋英宗]]諱,易名'''惇頤''',卒後百年,避[[宋光宗|光宗]]諱,易名'''敦頤''',[[宋]]道州營道人。
 
為分寧主簿。有獄久不決,惇實至,一訊立辨。部使者薦之,調南安軍司理參軍。移郴之[[桂陽]]令。徙知[[南昌]]。[[熙寧]]初,知[[郴州]]。用趙抃及呂公著薦,為[[廣東]]轉運判官,提點刑獄,以洗冤澤物為己任。行部不憚勞苦,雖瘴癘險遠,亦緩視徐按。以疾求知南康軍。因家廬山蓮花峰下。取營道所居濂溪以名之。抃再鎮蜀,將奏用之,未及而卒。[[一二二零年|嘉定十三年]],賜諡曰元公。二子壽、燾,燾官至寶文閣待制。
 
==據==