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君民共主」:各本之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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勝爲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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勝爲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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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行:
'''君民共主''',通曰'''君主立憲''',略云'''君憲''',有君之憲政也。君主固九五至尊,居萬民至上。而立憲,則但享名譽,權利無別公民。
 
所以稱共主者,謂民權之不可輕,而君主亦不可無。國有上下交爭,致革命者,皇室顯族,所覃施之深,自不待言。而況為自取信於萬萬千者,傳統所及,榮華以外,維繫朝綱者,君之道也。故雖百千權貴親信、權亦不可失於帝、權,而得一無上君主為之制折中者,國道、遂生權也。此即立憲者、所由來,立憲何?以限君、其自成一系,以伸民權者也。縱橫古今君主立憲者芸芸、大抵權力二分、側觀君相權重之異、約斷二種耳。是時君盛相衰、謂之二元君主、或時相盛君衰、稱道議會君主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