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香港島」:各本之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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'''香港島''',略稱'''港島''',[[香港]]三大區之一也。[[一八四一年|道光二十一年]]割予[[英國]],歷百五十六年而還。口逾百萬,合全港百分之十有九。
 
昔香港開埠,[[英國|英]]人建[[維多利亞城]]於島,分設四環,即[[西環]]、[[上環]]、[[中環]]、[[下環]]{{按|下環後析置[[灣仔]]、[[銅鑼灣]]}}。迄於今日,仍政樞之所在。行政、立法、司法三權比鄰,行政{{按|政府總部}}在[[金鐘]]{{按|於中環、灣仔間}}、立法{{按|立法會}}在中環、司法在金鐘{{按|最高法院}}、中環{{按|終審法院}}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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