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維基大典:章法」:各本之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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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vidzd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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掌中纂 纂於掌中卷
Davidzdh
掌中纂 纂於掌中卷
第四四行:
*家屬:家屬一節只列一等親,即父、母、夫、婦、子、女,並過繼者。
=== 轉錄史籍紀傳規範 ===
 
中華累世以來,素有斷代修史之風,迄今正史廿六部,野史無數。大典諸士,如能旁徵博引,整理史料,重新彙編,撰述紀傳,文采奐然,誠為可嘉;若功力所限,未能臻於至善,則轉錄史籍文章,予以分段、句讀、分類、肖像,並依維基格式整理,已然不俗。
 
第五〇行 ⟶ 第四九行:
 
昔蕭何功首大漢,諸士如為蕭何,同修大典,實為吾人光榮;若為曹參,蕭規曹隨,踏實行事,固亦大典之幸也。
 
按,若但錄史書原文,不按維基格式,不予分段,無有整理,則無用於大典,亦依舊例去除。
 
==異名==
=== 七從說 ===