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討論:吾採非煤」:各本之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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扎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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夕沈弦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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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行:
“吾所挖者,非煤也”→“所挖者,非煤也”亦或“所鑿莫炭”,意下如何?鄙人試膽以為貴譯有所失雅,不合工對。是般斧正,有所廣益於字音節應對;而挖不免俗,故取“開鑿”之一;自古有若《賣炭翁》,故以為炭方誠典辭。再,文言以濃精遐邇,蓋何不去“吾”與些許虛詞歟?愚見矣,望參。 --[[用戶:夕沈弦人|夕沈弦人]] ([[用戶討論:夕沈弦人|對話]]) 二〇一七年一二月三日 (日) 一三時四六分 (UTC)
:余以為,辭中“吾”字不可去,曲名可另議也。 ---- <font color="red">[[用戶:扎姆|扎姆]]</font><font color="blue">【甚年輕甚簡單,更甚幼稚也】<font color="green">[[用戶討論:扎姆|(修書)]]</font></font> 二〇一七年一二月三日 (日) 一三時五五分 (UTC)
善哉。(ps夫方才尋得閣下用戶名后不可說之物,而纂斯文,閣下危險矣哉) --[[用戶:夕沈弦人|夕沈弦人]] ([[用戶討論:夕沈弦人|對話]]) 二〇一七年一二月三日 (日) 一四時〇一分 (UTC)
返「吾採非煤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