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卡拉卡拉敕令」:各本之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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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[File:Caracalla MAN Napoli Inv6033 n01.jpg|thumb|right|帝[[卡拉卡拉]]]]
'''卡拉卡拉敕令''',正名'''安東尼奧敕令'''([[拉丁文]]︰Constitutio Antoniniana),諭出[[羅馬皇帝]][[卡拉卡拉|馬庫斯‧奧理略‧謝維勒‧安東尼奧‧派阿斯]]{{按|別名[[卡拉卡拉]]}},因以為名。時維西元[[二一二年]],帝卡拉卡拉敕令曰︰「化內之民,齊心為國。榮辱與共,方為正法。是以今後,萬民平等,一切行省民,盡為公民。欽此。」今人初聞,靡不贊譽平等博愛,德政章章。惟其貽害,實為無窮。蓋羅馬之門第交流、兵制、稅制,由是巨變。二百年後,帝國之亡,實此濫觴。
 
夫人性也,辛勞所得、與別不同,倍添珍重;不勞而獲、平平無奇,視如草芥。昔羅馬公民,不足什一,惟有功於國、職事[[醫生|醫]][[教師|教]]、退伍[[行省兵|輔兵]]等,皆授公民,世襲罔替。是以雖有門第,寒門進路不斷,以成公民為榮。是敕以降,俱為公民,貌似平等,惟官宦富人,自成一系,門第森嚴,寒士自此,無可上進,公民之稱,有如敝屣,無辱無榮。所謂「人人皆有,跡同皆無」,蓋亦如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