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康托爾」:各本之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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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行:
然則克羅內克惡之,何故?其為[[構作論]]者,曰不可構作之物,形而上學也。康氏謂超越數存而不知其形,無理也。又曰,數學為有限之理則,不可用于無限之事。惡之尤甚,令康氏不可教於德國名校也。
越四載,復有新文,立[[一一對應]]之說,證線段之點數竟同乎平面。康氏書載德金曰:「吾不信吾所證耳!」又欲刊《克列爾雜誌》,復阻於克羅內克,幸得載得金及[[魏爾施特拉斯]]之助,遂復成耳。然《克列爾雜誌》無禮如斯
一八八三年,立[[基數]]、[[序數]]之說,究[[良序]]集,[[序數|超限數]]。
第一八行:
一九零二年,[[倫敦皇家學院]]授康氏以[[西爾維斯特]]獎,以為致意。
一九一三年,
== 見 =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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