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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李舜臣子思」:各本之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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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七年七月一日 (六) 一〇時五〇分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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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rvr0001
(
議
|
勛
)
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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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編輯摘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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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七年七月一日 (六) 一一時〇九分之今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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悔
Itsmine
(
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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勛
)
司空
、
總校官
、
有秩
二八四六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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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編輯摘要
第七行:
幹辦諸司審計司,遷[[宗正寺]]主簿,重修《裕陵玉牒》。當曾布、呂惠卿初用,必謹書,或謂非執政除免,格不應書。舜臣曰:「治忽所關,何可拘常法。」他所筆削類此。
尤邃於《[[易經|易]]》,
嚐
嘗
曰:「《易》起於畫,理事象數,皆因畫以見,舍畫而論,非《易》也。畫從中起,乾坤中畫為誠敬,坎離中畫為誠明。」著《本傳》三十三篇。[[朱熹]]晚歲,每為學者稱之。所著書《群經義》八卷、《書小傳》四卷、《文集》三十卷、《家塾編次論語》五卷、《鏤玉餘功錄》二卷。
子心傳、道傳、性傳。以性傳官二府,贈[[太師]]、追封崇國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