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長春市」:各本之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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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八行:
 
==史==
清嘉五年五月戊戌理事通判、巡各一,隶属于隸屬於吉林将军將軍。理事通判衙设于設於伊通河畔春堡之新立城,因地属长屬長春堡境界、乃治署之前冠以地名,称为长稱為長春之名正式使用此。
 
道光五年署移址至城子,又名。此城位今伊通河之右,民康路之北,是谓长謂長城。署修筑于築於四道街,名依,地名用。
 
七年理事通判改民通判。十四年七月,吉林将军长顺將軍長順请长請長改升春府,十五年春,准厅準廳升府,民通判升知府。二十三年改城墙为砖墙牆為磚牆,增
 
二十二年,沙俄犯。二十四年,路通。城子幸沿途一大,俄人设驿設驛圈地,曰附地。
 
卅年,日俄兵夺满奪滿洲特。卅一年八月,日人大俄人,分界于长於長春。日人攫得旅城子之路及各附地,更其名,曰南满铁滿鐵道社,线路曰南满铁滿鐵路。三十三年,日人始建新驿,即今春火站之前身。
 
同年,设开設開埠局,商埠地于旧於舊城以北。
 
三年六月行省道管理制,县辖于縣轄於道。
 
九年八月始市政,吉道尹蔡办长辦長春市政公所。八月二十六日,升布令第二十三,知照知事。春市政公所即立,隶属隸屬道。
 
十八年公署改称县稱縣政府,知事改称县长稱縣長。九月,春市政公所与开與開埠局合,曰春市政筹备处籌備處,置处长處長。市政管理机关与长機關與長县并縣並立。县隶属縣隸屬吉林省,一等
 
清亡十六年,滿实为實為奉系军阀领軍閥領地。日人不滿其首领张領張作霖,刺其皇姑屯,史皇姑屯事件。作霖即卒,其子良易归国歸國民政府隶属隸屬
 
二十年九月十八日,日人发动發動九一八事,翌日陷。二十一年元月元日,改制市,至此市始成。三月一日,滿,十四日定都春,十五日更名新京。八月,升格市,隶属满隸屬滿国国务國國務院。
 
滿者,名为独為獨家,实则實則日人之傀儡。政治黑暗,战乱频戰亂頻繁,百姓民不聊生。
 
三十五年八月十五日,日人降同盟滿遂亡。八月二十日,苏联红军据蘇聯紅軍據新京。十二月二十日,春。
 
十四年,日人大土木,若避其侵略本乃城市规划規劃之典,民生活之福祉。
 
三十七年五月二十三日,中人民解放春。城百姓缺衣少食,半者不食而死。十月十九日,解放军终軍終破城,更名春特市。
 
公元一九五三年,长春设直辖市,隶属中央人民政府。一载未至,复为吉林省辖市,并为省会。
 
公元一九五三年,市,隶属隸屬中央人民政府。一未至,复为復為吉林省市,并为並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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