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蒙恬」:各本之異

[底本][底本]
刪去的內容 新增的內容
Sees2017
無編輯摘要
Sees2017
第一二行:
始皇三十四年,復河南地(今[[內蒙古自治區|内蒙古]][[河套]]一帶),屯上郡(今[[陝西省|陕西]]榆林東南)。
 
始皇三十七年,秦始皇至沙丘崩。是時中車府令[[趙高]]陰結丞相[[李斯]],矯詔立公子[[胡亥]]嗣,賜死[[扶蘇]]、[[蒙恬]]
 
胡亥立,遂遣使者以罪賜公子扶蘇、[[蒙恬]]死。扶蘇已死,蒙恬疑而復請之。使者還報,胡亥已聞扶蘇死,即欲釋蒙恬。趙高恐蒙氏復貴而用事,怨之。囚蒙恬於陽周。喪至咸陽,已葬,太子立為二世皇帝,而趙高親近,日夜毀惡蒙氏,求其罪過,舉劾之。
 
胡亥又遣使者之陽周,令蒙恬曰:「君之過多矣,而卿弟毅有大罪,法及內史。」
 
蒙恬曰:「自吾先人,及至子孫,積功信於秦三世矣。今臣將兵三十餘萬,身雖囚系,其勢足以倍畔,然自知必死而守義者,不敢辱先人之教,以不忘先主也。昔周成王初立,未離襁緥周公旦負王以朝,卒定天下。及成王有病甚殆,公旦自揃其爪以沈於河,曰:『王未有識,是旦執事。有罪殃,旦受其不祥。』乃書而藏之記府,可謂信矣。及王能治國,有賊臣言:『周公旦欲為亂久矣,王若不備,必有大事。』王乃大怒,周公旦走而奔於楚。成王觀於記府,得周公旦沈書,乃流涕曰:『孰謂周公旦欲為亂乎!』殺言之者而反周公旦。故《周書》曰『必參而伍之』。今恬之宗,世無二心,而事卒如此,是必孽臣逆亂,內陵之道也。夫成王失而復振則卒昌;桀殺關龍逢,紂殺王子比干而不悔,身死則國亡。臣故曰過可振而諫可覺也。察於參伍,上聖之法也。凡臣之言,非以求免於咎也,將以諫而死,願陛下為萬民思從道也。」
 
使者曰:「臣受詔行法於將軍,不敢以將軍言聞於上也。」
 
蒙恬喟然太息曰:「我何罪於天,無過而死乎?」良久,徐曰:「恬罪固當死矣。起臨洮屬之遼東,城塹萬餘里,此其中不能無絕地脈哉?此乃恬之罪也。」乃吞藥自殺。
 
== 考 ==