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共和」:各本之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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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vidzd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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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一行:
共和亦有[[虛君共和]]者,蓋由國體之爭而興,稱之者[[梁啟超|梁任公]]曰:「第五種,虛戴君主之共和[[政體]]。[[英國]]是也,今謂立憲。英人恒自稱為大不列顛合眾王國,或自稱為共和王國。其名稱與美無異,淺人驟聞之,或且訝為不詞。不知英之有王,不過以為裝飾品,無絲毫實權,號為神聖,等於[[偶像]]。故論政體者,恒以英編入共和之一種。其後[[比利時]]本此意編為成文[[憲法]],[[歐洲]]各小邦多效之。故今日歐洲各國,什九皆屬虛戴君主之共和政體也,今省名曰虛君共和制。」是與革命黨所主「民主共和」相待。
 
== 参见參見 ==
* [[共和立憲制]]
* [[議會共和制]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