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傳統漢字」:各本之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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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行:
今以傳統字為彜準之地有[[臺灣|臺]]、[[香港|港]]、[[澳門|澳]]。
而中原自[[簡化字]]通都邑市井以降,
[[新加坡|新]][[馬來西亞|馬]]二國,兼納簡體,然不限
日本揭《[[當用漢字]]》以還,[[日本新字體|新字體]]立而為正,曩以為「正字體」者,今曰「[[日本舊字體|舊字體]]」焉,與今之中華
== 見 =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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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行:
今以傳統字為彜準之地有[[臺灣|臺]]、[[香港|港]]、[[澳門|澳]]。
而中原自[[簡化字]]通都邑市井以降,
[[新加坡|新]][[馬來西亞|馬]]二國,兼納簡體,然不限
日本揭《[[當用漢字]]》以還,[[日本新字體|新字體]]立而為正,曩以為「正字體」者,今曰「[[日本舊字體|舊字體]]」焉,與今之中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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