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微積分」:各本之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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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iemann summ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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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一行:
 
==積分==
積分基礎,以黎曼和之極限訂定之。和而求積,積也;差而求積,積也;倍而求積,倍也
 
微分積分,相剋相生也:積而微之,得之原者。問曰何以?其可證也。[[微積分基本定理也]](亦曰之牛頓-萊布尼茲公式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