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理則」:各本之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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細 (從英文版翻譯來,未完待續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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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〇行:
==肄言==
辭之是非以其辯式定之,而無涉乎言義,故名學以形跡為論理之本,判之為:形式邏輯、非形式邏輯、符號邏輯。數理又為符號之玄也。既然,當其出言立意,文軌字式因得而顯宜者,為句可解。故雖人有智拔群氓,發卓世之言,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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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=肄言==
辭之是非以其辯式定之,而無涉乎言義,故名學以形跡為論理之本,判之為:形式邏輯、非形式邏輯、符號邏輯。數理又為符號之玄也。既然,當其出言立意,文軌字式因得而顯宜者,為句可解。故雖人有智拔群氓,發卓世之言,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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