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新南威爾士州」:各本之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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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七年,[[荷蘭]]航海者[[威廉·楊森]]探得此地,呼之'''新荷蘭'''。一七七〇年,[[英吉利]]航海者[[詹姆斯·庫克]]亦然,呼之'''新威爾士'''。一七八八年,英國人抵今雪梨,據之,自此始有歐洲殖民。至一八四〇年,大英國屢逐其囚於此。一九〇一年,諸殖民地合為澳大利亞聯邦。雪梨、[[墨爾本]],各爭為其都。乃取折中之策。一九一一年,新南威爾斯州割地千畝,設[[澳大利亞首都領地]]。二七年,遷都[[堪培拉]]。
 
新南威爾斯州南鄰[[維多利亞州]]、[[塔斯馬尼亞島]],東南有同屬英女王維多利亞之臣屬國[[紐西蘭]],西有[[南澳大利亞州]],北鄰[[昆士蘭州]]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