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哈爾濱市」:各本之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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亞利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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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建置 = 俄人經略,後一九二六年民國政府設哈爾濱特別市,收復管轄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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'''哈爾濱市''',簡稱'''哈'''、'''哈市''',[[黑省]]府治,為[[副省級城市]],乃[[東北]]之[[政治|政]][[經濟|經]]中心。轄八區三市七縣,方五萬三千平方公里,口千萬餘。
 
== 史 ==
'''哈爾濱''',[[漢]][[晉]]屬[[夫餘]],[[隋]]屬[[靺鞨]],[[唐]]屬[[渤海]]鄚頡府,[[遼]]分屬[[扶餘國|扶餘]]、[[渤海國|渤海]]及[[遼國|遼]]。
 
[[]][[一一一五九二六年|收國天顯元年]],女真[[完顏阿骨打遼|契丹]]滅[[渤海]]改立[[東丹]]稱帝定都封太子[[上京耶律倍]]於渤海故地,[[九三八年|寧府同元年]]置[[東京道]],'''爾濱為金上京'''屬京畿
 
[[]][[一一一年|乾隆二十一收國元年]],[[完顏城設阿拉楚喀副骨打]]稱帝,[[上京會寧府]],哈爾濱為其所轄,屬吉林將軍京畿
 
[[元]]代隸於[[遼陽行省]],[[明]]代[[明太祖|太祖]]北伐,奴爾干諸部降,[[一四〇九年|永樂七年]]置[[奴爾干都司]],'''哈'''地屬之。
 
[[清]][[一七五六年|乾隆廿一年]]在[[阿城]]設阿拉楚喀副都統,哈爾濱為其所轄,屬吉林將軍。
 
至清末,哈爾濱為[[吉林省]]濱江縣治。
 
[[一八九六年|光緒二十廿二年]],[[沙俄]]迫清廷簽訂《[[清俄密約]]》,[[沙俄]]權修築[[東清鐵路]]之修築權哈爾濱為'''松花江市''',後復名。
 
[[滿洲國|偽滿]]時期,制建[[濱江省]],哈爾濱為省會。
 
[[一九四六年]][[人民軍]]進駐,改為'''哈爾濱特別市'''。[[一九四九年]]改隸為[[松江省]][[省會]]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