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副省級市」:各本之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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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文「'''副省級市''',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類地方政區,設於通都大邑,雖爲二級政區,權甚重,其市長位同副省長。一九九四年二……」
 
損齋
改錯字
第二一行:
**[[寧波市]](浙江省)
*餘
**[[新疆產建設兵團]]
 
[[中華民國]]大陸時期,[[哈爾濱]]、[[瀋陽]]、[[南京]]、[[廣州]]、[[西安]]、[[武漢]](漢口)、[[大連]]、[[青島]]俱爲[[直轄市]]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