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廣州市」:各本之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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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nJim·M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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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徒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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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屬地 = 領十區二市
|治所 = 越秀區
|執事 = 市[[中國共產黨|共]]委書記[[陳建華]]
|用語 = [[粵語]]
|人口 = 一千二百七十萬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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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=沿革==
古甌、駱之方,後[[楚成王|楚子惲]]承[[周]]王命,鎮夷越之亂,為庭一,百越來朝,是為[[楚庭]]。又傳嚮有五仙駕羊臨楚庭,以[[稻]]穗歸民,故稱'''穗城''',亦號'''羊城'''。[[越]]既没,其相[[公師隅]]帥遺民至,完,曰南武。[[秦]]平百越,置[[番禺縣]],為[[南海郡]]治。秦季,南海尉[[趙佗]]為[[南越國|南越王]],都番禺,復修南武。[[漢]]併南越,仍為南海郡治。[[孫吳|吳]]時,分[[交州刺史部|交州]]四郡為[[廣州刺史部|廣州]],與南海同治番禺。自此至[[趙宋|宋]],皆為廣州治。[[明]]置[[廣州府]],其制未易。[[清|皇清]]時,置茭塘司、沙湾司、鹿步司、慕德里司。
 
[[中華民國|民國]]立,廢府制。民國[[一九一年|年]],[[護法運動|護法軍]]起,十月,廣西護法軍入粵,逐廣東將軍龍濟光,後迎孫文入廣州,立國民政府。次年,置市公所,毀城辟路。[[一九二一年|十年]]孫文再立國民政府,割南海、番禺二縣地,置'''廣州市''',以[[孫科]]為市長,為民國置市之始。[[一九二四年|十三年]],立[[黃埔軍校]],設[[中華民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|大本營]]置市之始清季[[英國|英吉利夷]]猶據[[法國|法]]割[[沙面島|沙面]]為[[租界]]為租界又於[[上海一九二五年|十四年]]夏,[[五卅慘案|射殺國人上海]],海內震怒起工潮,廣州工會應而罷工示威自東校場[[沙基路]]。紅毛乃[[沙基慘案|示威,槍彈逼沙面,英法巡捕人]],死傷五十餘,海內震怒,遂聯[[香港]]工人罷工十六月,史稱[[省港大罷工]]。[[陳濟棠]]治粵,以廣州為首善之地。洎[[抗日戰爭]]前,市區煥然,人口滋殖,至於百二十萬餘。
 
[[一九三七年|廿六年]][[日本|瀛倭]]寇我。十月,廣州陷,民多南走[[香港]],市景蕭條。[[一九四三年|三十二年]]大饑,哀鴻遍野。[[一九四五年|三十四年]][[日本|倭]]北,廣州復,為[[直轄市]]。[[國共內戰|內戰]]末,[[一九四九年|三十八年]]二月,[[解放軍]]濟江,國府遷粵,都廣州。十月,[[陳賡]]拔廣州,肇隸[[中華人民共和國]],[[一九五四年]]降為省轄,仍為廣東省會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