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卡拉卡拉敕令」:各本之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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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行:
至若帝國稅制,亦立於[[奧古斯都]],以廣徵薄賦為宗。除卻營業稅、關稅,公民所納,獨遺產稅、奴隸解放稅而已,俱二十分之一,亦非常年可課。行省民雖無遺產稅、奴隸解放稅,所得什一,上繳歸公,稱行省稅,屬常年必課。是以羅馬國庫,不可無行省稅。此敕以降,皆為公民,行省稅自廢,雖遺、奴二稅,改課什一,不足彌補。自是諸餉加派,新稅不斷,農商工業,皆見息微。此敕初行,時人謂以增稅,實獨見公民稅增,不見行省稅廢之誤也。
時逢蠻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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