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證明論」:各本之異
[底本] | [底本] |
刪去的內容 新增的內容
新文「數學需證明也,證明需有理也。因果關係,方方面面,皆步步細緻入微,毫無瑕疵矣。 下列舉歐几里得《幾何原本》)(徐光啟譯本)……」 |
無編輯摘要 |
||
第一行:
數學需證明也,證明需有理也。因果關係,方方面面,皆步步細緻入微,毫無瑕疵矣。
==下列舉歐几里得《幾何原本》
原命题:△中若两腰等,则底线两端之两角等而两腰引出之其底之外两角亦等。
解曰:△甲乙丙其甲丙与甲乙两腰等。题言甲丙乙与甲乙丙两角等又自甲丙线任引之戊甲乙线任引至丁。其乙丙戊与丙乙丁两外角亦等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