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紹興市」:各本之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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損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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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宋,乃更屬兩浙十三州之[[兩浙東路]],為兩浙東路首府,轄明、越、台、處、溫、婺凡六州,轄今浙水以南。[[宋高宗|高宗]]昭仁宪孝皇帝紹興中,改越州為紹興,取「紹祚中興」之義,後升紹興府,為兩浙東路府治,宋之陪都。宣統三年,裁山、會兩縣,嗣以展緩至八月裁併,兩縣付印信檔案繳府。
 
元龍鳳十二年,改紹興路為府,治會稽,山陰兩縣。有明一代,紹興府隸[[浙江承宣佈政使司]],浙江上八府,紹興其一也,下轄山陰縣、會稽縣、蕭山縣、諸暨縣、餘姚縣、上虞縣、嵊縣、新昌縣
 
[[一九一二年|民國元年]],廢[[紹興府]],革山陰、會稽兩縣,為紹興縣,隸浙江軍政府。[[一九一四年|三年]],置道,以紹興縣隸之。十六年,廢道制,紹興縣區皆隸省。二十四年,置行政督察區,同道制,以紹興縣隸之。翌年,以數名區,紹興縣隸屬第三行政督察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