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說明:校對」:各本之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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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erlIwBot
Itsmin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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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行:
大典肇立,已逾二載,文至二千,造福讀者。惟編纂自由,公諸眾者,未經審校,誤脱間在。故付梓之則,三校文章,凡簡略不盡者,猶稱底本;詳實可校者,經分校官補潤,而成初定本;叙事完備,已為正典、卓著,並經初校者,呈總校官複核,而為校正本。經此審校,大典之文,乃能質量兼備。積累十年,或能付梓刊印,傳於永世。此亦諸君之功也。
 
為釐清職權,消弭爭議,兹列述分校、總校之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