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宰相」:各本之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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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ricyue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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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行:
'''宰相'''者語出百官之首也。宰者主也,相者禮官也,近君者也。宰相連稱,始見於《[[韓非子]]·顯學篇》:「故明主之吏,宰相必起於州部,猛將必發於卒伍。」歷代相職多別號,遂以宰相為統稱。
 
猛將必發於卒伍”,'''國家宰輔'''之雅稱也,漢有丞相,光武帝析為三公是為大司徒,大司馬,大司空,而政歸臺閣,魏文帝以臺閣勢幠,置中書令,北朝時,復置侍中,擎制中書,是為門下,三省始成,而歷來變更官職,三公皆設為虛職,追贈悼念多以三公職冠之。非宰相也。故宰相在唐即左右[[尚書僕射]](尚書令以太宗故職,不得敘任)[[中書令]],[[侍中]]三人也。高宗治惡中書令,侍中品位過高,復不以此二職授人,而加宰輔以'''參議'''之名,即宰相也。是故高宗以降,宰相以:'''[[同中書門下三品]]''','''[[同中書門下平章事]]'''為銜。所以言“同”者,蓋以此職稱位雖不及三省令,權限相近也,中書門下,蓋以公式略同,勿需細分故。東瀛日本國因之,以參議為宰相。
== 尚書由來 釋名==
 
漢九卿有少府,關宮廷總務,有屬官曰尚書,自建台閣以來,少府漸虛,尚書庶務龐雜,因置曹,每曹置尚書一人,至隋,定為六部,是為吏,禮,民,兵,工,刑。唐太宗時改民部為戶部,避諱其名,後世因之,倭國以方外不知,仍為民部。
宰、相二號也。宰出古祭儀,宰牲以祭者也,遂為祭主。殷周取主義,用為官號。太宰執國、邑宰主邑。相本禮官也,主諸禮司儀,近君者也,故戰國以降,為百官之長。《韓非子》乃相稱以指能臣。後人則用為相職統稱,以歷代相號多變故也。
 
==沿革==
 
宰相為治官之首、百官之長,天下庶政,皆入其門,天子多憚之。故自[[秦始皇|秦皇]]定制,迄[[明太祖|明祖]]廢相,宰臣之位,常有變焉。或虛其職、或分其權,旨在稍奪其事,以免專任干位也。
 
初,[[秦]]定制,以'''丞相'''為百官首,秩萬石,取丞字副貳義,為天子之副也;[[漢]]初因之,唯更號'''相國''',後亦復舊名,時分置左右。丞相以御史大夫為副,相寺有十三曹,理天下庶政。元朔間,始置大將軍,與尚書決事宮中,丞相不得預,奉命執政而已,後改大司徒。東漢初去大字,相事歸'''尚書臺'''。魏晉復丞相號,別於司徒之上,非尋常人臣之職也。
 
丞相失權,宰職以中書、侍中、尚書分領。中書者,中尚書也。始秦皇定制,以尚書為少府之屬,掌圖書章奏。大將軍置,事決內廷,尚書權日重。復以宦者便於禁中,置中書謁者令,後魏郡王氏諸公掌權,罷中書。建武間,改尚書為尚書令,分置六曹,事權至重。其後戚宦繼起,尚書復為奉命之職。侍中為加銜,以便出入禁中也。[[南北朝]]間,真相因時而變,或以中書、或以侍中、或以尚書。[[北周]]託古改制,置天官冢宰為相,下置六官。[[隋]]因周制稍改,置三省六部,為唐宋式。
 
隋唐之制,以周制為基。宰職分屬三省,取漢魏間相權之職為名:中書省置中書令,主草詔;門下省置侍中,主封駁;尚書省置尚書令,主六部。三省之長皆為宰相,議政於政事堂。中書草詔,交門下復審,復交天子畫敕而成詔,尚書奉行之。後以[[唐太宗]]嘗任尚書令,不復授人,改以左右僕射為長;[[唐高宗]]惡中書令、侍品位高,亦不輕授。乃以百官加'''同平章事'''等銜為宰相,加'''參知政事'''銜入政事堂。唐宰臣名目最多,蓋以差遣初興,而不離平章銜也。宋因之,以'''同中書門下平章事'''、'''參知政事'''為正副相。元豐改制,盡廢差遣,以尚書左右僕射各兼中書、門下侍郎為宰相。建炎間復加平章銜,併中書門下為一,以合宋初舊制。乾道間廢中書令、侍中、尚書令,定左右丞相為宰臣,迄於宋末。
 
[[遼]]制分南北院,因唐宋置樞密院,下置宰相府,皆分南北。北院主兵事、南院主銓選丁賦。復置行營,以合契丹行國舊俗也。[[金朝|金]]初因之,後改行宋制,專用尚書一省,以左右丞相及平章為宰臣。[[大元|元]]因之,專用中書省,置左右丞相以統百官。[[明]]初因用之,[[一三八零年|洪武十三年]],以[[胡惟庸案]]廢中書省,六部直達天子。自此宰臣廢。其後明內閣置首輔,有類宰相者,而終無宰相之名也。
 
==外國==
 
[[日本]]嘗學隋制,置二官八省,別立唐名以為雅稱。宰相為參議唐名也,惟此官為令外制,無定員,非如華制之隆也。
 
阿拉伯諸國以[[大維齊爾]]為君王之副,亦多以宰相字譯之。
 
今[[君主立憲制]]諸國,閣揆以首相為譯,亦唐政事堂語也。
 
==據==
 
*歷代《職官志》
 
[[category:職官志]]
[[ja:中国の宰相]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