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共和」:各本之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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勝爲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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勝爲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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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和之形制有二,曰'''民主共和'''(嚴複譯曰'''庶建之公治'''或'''庶建民主'''),曰'''貴族共和'''(嚴複譯曰'''賢政之公治'''或'''賢政民主''')。
 
共和在華,亦嘗有'''虛君共和'''之想與旁異,蓋由國體之爭而興,稱之者梁任公曰:「第五種,虛戴君主之共和政體。英國是也。英人恒自稱為大不列顛合眾王國,或自稱為共和王國。其名稱與美無異,淺人驟聞之,或且訝為不詞。不知英之有王,不過以為裝飾品,無絲毫實權,號為神聖,等於偶像。故論政體者,恒以英編入共和之一種。其後比利時本此意編為成文憲法,歐洲各小邦多效之。故今日歐洲各國,什九皆屬虛戴君主之共和政體也,今省名曰虛君共和制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