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邙山之戰」:各本之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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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魏武定元年二月,北豫州刺史[[高仲密]]以[[虎牢
三月,庚子,泰圍河橋南城。壬申,歡親將兵十萬至河北,泰退軍瀍上,縱火船於上流以燒河橋。金用[[張亮]]謀,以小艇百餘,載長鎖,伺火船將至,即馳小船,以釘釘之,引鎖向岸,橋遂獲全。<ref>《北史·張亮傳》</ref>
歡渡河,據邙山為
泰留輜重於瀍曲,夜,登邙山以襲歡。候騎白歡曰:「賊距此四十餘里,蓐食乾飲而來。」歡曰:「自當渴死!」乃正陣以待之。戊申,黎明,西軍與東軍遇。
初戰,泰使[[若干惠]]為右軍,與中軍破西兵,逐北數里。是時,東軍士有盜殺驢者,軍令應死。歡弗殺,將至
西軍南郢州刺史[[耿令貴]],大呼,獨入敵中,鋒刃亂下,人皆謂已死,俄奮刀而還。如是數四,當令貴前者死傷相繼。乃謂左右曰:「吾豈樂殺人!壯士除賊,不得不爾。若不能殺賊,又不為賊所傷,何異逐坐人也!」
時東將[[彭樂]]以數千精騎為右甄,沖西軍北垂,所向奔退,西左軍[[趙貴]]等五將戰不利,泰與戰,又不利,樂遂馳入泰營。人告樂叛,歡甚怒。俄而西北塵起,樂使來告捷,
歡使彭樂追泰,泰窘,謂樂曰:「汝非彭樂邪?癡男子!今日無我,明日豈有汝邪!何不急還營,收汝金寶!」樂從其言,獲泰金帶一囊以歸,言於歡曰:「黑獺漏刃,破膽矣!」歡雖喜其勝而怒其失泰,令伏諸地,親捽其頭,連頓之,並數以沙苑之敗,舉刃將下者三,噤齘良久。樂曰:「乞五千騎,復為王取之。」歡曰:「汝縱之何意?而言復取邪!」命取絹三千匹壓樂背,因以賜之。
第一九行:
謹又率其麾下偽降,立於路左。東軍乘勝逐北,不以為虞。追騎過盡,謹乃自後擊之,敵人大駭。[[獨孤信]]又集兵士於後奮擊,東軍遂亂,泰遂入關,屯渭上。<ref>《周書·于謹傳》</ref>
豫、洛二州平,歡使豐追奔狥地,至
== 註 =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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