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本草綱目」:各本之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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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[Image:Compendium of Materia Medica.gif|thumb|right|《本草綱目》金陵版]]
《本草綱目》
每藥標正名為[[綱]],附釋名為[[目]],次以集解、辨疑、正誤,次以氣味、主治附方。其分部之例,首水火,次土,次金石,次草穀菜果木,次服器,次蟲鱗介禽獸,終之以人。前有圖三卷,又序例二卷,百病主治藥二卷。於陰陽標本君臣佐使之論,最為詳析。考諸家本草,舊有者一千五百一十八種,時珍所補者又三百七十四種,搜羅群籍,貫串百氏。自謂歲曆三十,書采八百餘家,稿凡三易,然後告成者。非虛語也。其書初刻於萬曆間,[[王世貞]]為之序。其子建元又獻之於朝,有進疏一篇冠於卷首。至[[清朝]][[順治]]間,[[錢塘]][[吳毓昌]]重訂付梓,於是業醫者無不家有一編。《明史·方技傳》極稱之,蓋集本草之大成者無過於此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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