砵甸乍,又作璞鼎查,波廷傑山人也,一七八九年生。父埃爾德雷德·柯溫·砵甸乍,嘗於一七九九年組自願軍團。讀貝爾法斯特皇家學院,後輟。年十五赴印度,於信德參軍,年十七,入東印度公司。年二十,與英國馬拉塔帝國役,戰後,易服,赴印度波斯探險。年二十七,撰《俾路支與信德遊記》。年三十一,任信德行政長官,後任海拉巴德行政長官。年五十一,封男爵。

砵甸乍像

年五十一,鴉片之役琦善義律草《穿鼻草約》,巴麥尊稱清予英之港島鳥不生蛋之地,難以建房,故斥義律辦事不力,撤之,砵甸乍任其職。砵甸乍任香港行政官、駐華商務總監及英方全權代表。年五十二,抵華,克廈門定海鎮海寧波道光奕經擊之,大敗。後犯長江,克吳淞寶山上海。次年佔鎮江,兵臨南京

同年十月二十七 日,發告示:「香港乃不抽稅之埠,准各國貿易,並尊華人之俗。」年五十四,頒《英皇制誥》。任內,依《英皇制誥》立行政局、定例局、最高法院,委三官守議員入定例局。任內少行會議。年五十五,御職,返英。

年五十八,任開普殖民地總督。年五十九,任馬德拉斯總督。後居馬爾他。年六十六,回國前逝,享年六十六。其退休後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