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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清明」:各本之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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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〇六年一一月三〇日 (四) 一二時一七分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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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tsmine
(
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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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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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空
、
總校官
、
有秩
二八四六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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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〇六年一一月三〇日 (四) 一二時二二分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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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空
、
總校官
、
有秩
二八四六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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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行:
'''清明''',據《[[曆書]]》載:「春分後十五日,斗指丁,為清明,時萬物皆潔齊而清明,蓋時當氣清景明,萬物皆顯,因此得名。」處季春時節,
為
約
公曆四月四至六日
間
。此日亦為節日,曰清明節。據傳始於古顯貴之「墓祭」禮,後民間相倣傚,祭祖掃墓於此日,遂成俗。
清明之俗於大江南北有所不同。北人重墓祭;南人則以郊遊為樂。另有插戴柳枝、放[[風箏]]、取薪火、畫蛋、鬥雞、盪鞦韆諸活動。[[白]]、[[苗]]、[[蒙古]]、[[納西]]諸族亦有清明之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