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說明:凡例」:各本之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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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tsmin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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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行:
大典既立,樂見同仁,共襄盛舉。然大典自有制度,宜先深悉,免致爭論。
 
兹列大典要︰
 
一︰書繁體
第三三行:
八︰明古今
*古今用詞,自有相異。大典立於當世,上承明清,下啟百年,用字遣詞,難以但從一體。是以可古則古,不可則今。若數學家之稱疇人,經濟學之稱計學。
 
九︰知紀年
*大典兼收中西,而其紀年有異,難以為一。故以公曆為幹,而枝各表,中自中,西自西。但凡中華之事,示以年號,內入公曆,若<nowiki>[[五八一年|開皇元年]]</nowiki>;而泰西者,但用公曆可矣,若<nowiki>[[五八一年]]</nowiki>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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