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維基大典:簿之權限」:各本之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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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28
→‎自證其簿 二十五 應為 廿五
Q28
除繆誤之處
第一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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維基大典之'''簿'''者,乃讀者、纂者、貢獻者也。子一旦登簿,IP即略焉。本文紹介簿,為大典之用越明耳。
 
== 訪問權限 ==
=== 匿名 ===
訪維基大典而未登簿者,匿名也。只可纂未經保護、半保護之頁。
 
=== 簿 ==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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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三行 ⟶ 第一五行:
* 有簿者,可立哨站而監頁,擊右上之「哨站」即達。如子慾哨頁,請擊搜尋框旁之星。
* 有簿者,可設定子之大典也,惟須擊右上之「簿註」。
* 有簿者,IP可略也,惟全域[[:m:Stewards|監管員]]查核可見。
'''須知:[[維基大典:察禁律|封禁]]后,簿不可複登,亦不可以同名增也。'''
 
第二七行 ⟶ 第二九行:
=== 分校官、總校官 ===
'''分校官'''、'''總校官'''皆可定本。若校官不察,雖有更易,閱者弗能閱也。文過校官之目,斟酌損益,補正誤脱,可呈與眾人也。詳覽[[幫助:校對]]。
 
===自校官===
'''自校官'''可于分校官已校之頁編輯時,無需總校官即可定本。
 
=== 有秩 ===