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維基大典:簿之權限」:各本之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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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子君
Q28
→‎自證其簿 二十五 應為 廿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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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== 自證其簿 ===
'''自證其簿'''者,增簿滿五日,且有二十廿五編者也。吾等大典編者,視此等用戶為非[[維基大典:破壞|破壞]]者也。自證者,另有下列權限:
* 可移動頁面,擊上方三角即可。
* 纂時無需強制預覽,然預覽更善也,以防無意之纂,成破壞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