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異端」:各本之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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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文「'''異端''',甚異主流之信仰、思想或學說,亦指持該信仰、思想或學說者。異端不定為叛教,斯明棄其教也,亦不等於褻瀆,斯不……」
文無類
 
丁子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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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行:
'''異端''',甚異主流之信仰、思想學說,亦信仰、思想學說者。異端不為[[叛教]],斯明棄其教也,亦不於[[褻瀆]],斯不敬神與聖物也,然異端者有違正統,固常以褻瀆責之。
 
「異端」一詞,常用於[[宗教]],尤[[基督教]]、[[猶太教]]與[[回教|伊斯蘭教]],逆宗教要理或公認信仰之[[教派]]或[[學說]]也,亦指任何異於公認觀點、無關緊要、或眾皆棄絕之說。
 
古時,曾今有時,基督教、猶太教與伊斯蘭教等宗教與[[文化]],或有責以為異端者,或[[絕罰]],或乃[[死刑]]。
 
[[Category:宗教]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