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劃生育」:各本之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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勝爲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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勝爲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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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行:
'''中華人民共和國計劃生育''',人擇之道,救庶之策也。
 
[[中華人民共和國|中土]]歷[[中國抗日戰爭|抗日]]、[[國共內戰|黨爭]]而稍安,[[毛澤東]]倡「人多力量大」,民皆響應,戶口亟增。未幾,國策改易,謂丁口過庶難養,遂頒法曰:「每戶僅得一子,違者[[結扎]]其婦。」以是嚴行三十載,至強擄婦女,[[墮胎|落其胎]],絕其育。民大怖,乃匿生子。而國俗固重男也,竟溺斃女嬰無算。今男滿女稀,嫁娶為。又此法族而弗同,[[中華人民共和國制治各族方略|少數民族]]多子無傷,漢民骫之則法辦。故[[漢族|漢民]]歷年而減。又,[[戶口垂暮|戶口衰老]]愈重。
 
此法弊端日現,世人多之,以為苛政。西元二千十五年,中國許生準[[胎]]
 
{{Wikisource|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|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}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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