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臺南市」:各本之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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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行:
|屬地 = 領三十七區
|治所 = 永華市政中心(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六號)
|執事 =
|用語 =
|人口 = 百八十有八萬
第一四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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'''臺南市'''者,古曰'''府城''',[[臺灣]]故都也。乃[[中華民國]]直轄市,
== 史 =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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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行:
|屬地 = 領三十七區
|治所 = 永華市政中心(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六號)
|執事 =
|用語 =
|人口 = 百八十有八萬
第一四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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'''臺南市'''者,古曰'''府城''',[[臺灣]]故都也。乃[[中華民國]]直轄市,
== 史 =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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