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中華民國地方」:各本之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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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= 北洋 ==
[[File:China Proper.jpg|thumb|200px|right|光緒元年大清十八省政區圖]]
蓋[[中華民國|民國]]承[[清|大清]]疆域,廢府改縣。縣者,皆清世縣、廳、州、府也,民國并合為一。[[一九一四年|三年]],在省下縣上間分九十三道。具直隸、奉天、吉林、黑龍江、山東、河南、山西、江蘇、安徽、江西、福建、浙江、湖北、湖南、陝西、甘肅、新疆、四川、廣東、廣西、雲南、貴州廿二省。另立京兆、熱河、察哈爾、綏遠、川邊五特別區,[[西藏地方|西藏]]蒙古{{按|指外蒙古}}[[青海地方|青海]]三地方,膠澳、淞滬二商埠,保留[[阿爾泰]][[塔爾巴哈台]][[伊犛]]三地區{{按|後併[[新疆省]]}}。
 
== 訓政 ==