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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自然數」:各本之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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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 (五) 一三時二五分審
纂
Mr.Yim
(
議
|
勛
)
四三九二
筆編輯
細
無編輯摘要
簽
:
非呈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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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九年八月二二日 (四) 〇八時四六分審
纂
悔
Shyhjen
(
議
|
勛
)
一
筆編輯
→皮亞諾公理
:
改零為〇, 與一二三相稱;而非零壹貳參
簽
:
非呈纂
後辨→
第二五行:
* 公理五,此乃[[歸納法]]也:有子集合公理一,公理二者,實本集是也。
如是,則以「本」為
零
[[〇]]
,
零
〇
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萬物。<ref>皮亞諾以「本」為一。</ref>
=== 溤諾曼定義 ===