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瑠璃明王」:各本之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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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文: '''琉璃明王''',諱'''類利''',或云'''孺留''',朱蒙元子,母禮氏。初,朱蒙在扶餘,娶禮氏女,有娠,朱蒙歸後乃生,是為類利。幼年,...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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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三行:
二十四年,秋九月,王田于箕山之野,得異人,兩腋有羽,登之朝,賜姓羽氏,俾尚王女。
 
 二十七年 春正月 王太子解明在古都 有力而好勇 黄龍國王聞之 遣使以強弓 解明對其使者 挽而折之曰 ︰「非予有力 弓自不勁耳 。」黄龍王慙 王聞之怒 告黄龍曰 ︰「解明子不孝 寡人誅之 。」三月 黄龍王遣使 請太子相見 太子欲行 人有諫者曰 ︰「今鄰國無故請見 其意不可測也 。」太子曰 天之不欲殺我 黄龍王其如我何 ?」遂行 黄龍王始謀殺之 及見不敢加害 禮送之
 
二十八年,春三月,王遣人謂解明曰︰「吾遷都,欲安民以固邦業,汝不我隨,而恃剛力,結怨於鄰國,為子之道,其若是乎?」乃賜劒使自裁,太子即欲自殺,或止之曰︰「大王長子已卒,太子正當為後,今使者一至而自殺,安知其非詐乎?」太子曰︰「嚮黄龍王以強弓遺之,我恐其輕我國家,故挽折而報之,不意見責於父王。今父王以我為不孝,賜劍自裁,父之命其可逃乎?」乃往礪津東原,以槍插地,走馬觸之而死,時年二十一歲。以太子禮葬於東原,立廟,號其地為槍原。論曰︰「孝子之事親也,當不離左右以致孝,若文王之為世子,解明在於別都,以好勇聞,其於得罪也宜矣。」又聞之,傳曰︰「愛子教之以義方,弗納於邪,今王始未嘗教之,及其惡成,疾之已甚,殺之而後已,可謂父不父,子不子矣。」秋八月,扶餘王帶素使來,讓王曰︰「我先王與先君東明王相好,而誘我臣逃至此,欲完聚以成國家。夫國有大小,人有長幼,以小事大者禮也,以幼事長者順也。今王若能以禮順事我,則天必佑之,國祚永終,不然則欲保其社稷難矣。」於是,王自謂,立國日淺,民孱兵弱,勢合忍恥屈服,以圖後效。乃與群臣謀,報曰︰「寡人僻在海隅,未聞禮義。今承大王之教,敢不惟命之從。」時王子[[無恤]],年尚幼少,聞王欲報扶餘言,自見其使曰︰「我先祖神靈之孫,賢而多才,大王妬害,讒之父王,辱之以牧馬,故不安而出。今大王不念前愆,但恃兵多,輕蔑我邦邑。請使者歸報大王,今有累卵於此,若大王不毀其卵,則臣將事之,不然則否。」扶餘王聞之,問群下,有一老嫗對曰︰「累卵者危也,不毀其卵者安也。」其意曰︰「王不知己危,而欲人之來,不如易危以安而自理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