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合肥市」:各本之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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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西汉之武帝元狩元年(西元前122年),会淮南国王刘安坐罪,国除,为九江郡,辖合肥县,此为"合肥"名之源也。汉武帝元封五年(西元前106年),析天下为十三州,合肥县属扬州九江郡。
东汉光武帝建武元年(西元25年),改合肥县为合肥侯国。汉献帝建安五年(西元200年),废合肥侯国,复改为合肥县,迁扬州之治于此。
三国时,合肥县属魏国淮南郡。西晋武帝太康元年(西元280年),改九江郡为淮南郡,合肥县属之。东晋之世,南北裂,时时而兵燹,或战与合肥之野 ,县遂废。南朝宋置南豫州,于旧合肥县地置汝阴县,属南豫州南汝阴郡,为其郡治。梁武帝天监五年(西元506年)改属汝阴郡。梁武帝普通七年(西元526年),以寿阳置豫州,汝阴为南豫州治。梁武帝太清元年(西元547年),置合州,汝阴属合州汝阴郡,为州、郡治。北周宣帝大成元年(西元579年),合州为其所袭,拔之。
隋文帝开皇元年(西元581年),改汝阴县为合肥县,合州为庐州,合肥属庐州,为治。大业初,庐州为庐江郡,合肥属庐江郡,为治。
 
== 它典 ==