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合肥市」:各本之異
[底本] | [底本] |
刪去的內容 新增的內容
簽:阿拉伯數字 簡化字 掌中纂 纂於掌中卷 |
簽:阿拉伯數字 簡化字 掌中纂 纂於掌中卷 |
||
第三〇行:
于西汉之武帝元狩元年(西元前122年),会淮南国王刘安坐罪,国除,为九江郡,辖合肥县,此为"合肥"名之源也。汉武帝元封五年(西元前106年),析天下为十三州,合肥县属扬州九江郡。
东汉光武帝建武元年(西元25年),改合肥县为合肥侯国。汉献帝建安五年(西元200年),废合肥侯国,复改为合肥县,迁扬州之治于此。
三国时,合肥县属魏国淮南郡。西晋武帝太康元年(西元280年),改九江郡为淮南郡,合肥县属之。东晋之世,南北裂,时时而兵燹,或战与合肥之野 ,县遂废。南朝宋置南豫州,于旧合肥县地置汝阴县,属南豫州南汝阴郡,为其郡治。梁武帝天监五年(西元506年)改属汝阴郡。梁武帝普通七年(西元526年),以寿阳置南豫州,汝阴为
隋文帝开皇元年(西元581年),改汝阴县为合肥县,
== 它典 ==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