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張靈甫」:各本之異

[初定本][初定本]
刪去的內容 新增的內容
丁子君
無編輯摘要
夏侯韜
無編輯摘要
第一六行:
[[一九四一年|三十年]]春,署理五十八師,撃日軍第三十三、三十四師團,破之。[[一九四三年|三十二年]]冬,與五十一師共殲寇十三師團大部於[[常德]]。此敵師,[[南京大屠殺|屠南京]]者也。
 
寇降而[[解放戰爭|國共分道]],[[一九四七年|三十六年]],所部整編七十四師與[[中國共產黨|中共]][[華東野戰軍]][[陳毅]]部戰於[[孟良崮]],終因馳援受阻,空投輜重又誤入解放軍陣中,全軍覆沒,靈甫亦告陣亡,年四十五歲。或謂國軍尾大不掉,加之靈甫孤傲,眾將坐視其困,雖圍共軍而未戮力,事乃至此。既歿,共軍殮其骸,葬之。[[二〇〇四年|九十三年]],其遺孀[[王玉齡]],立其[[衣冠冢]]於上海[[浦東]]玫瑰園。
 
靈甫以戰功名世,累受旌勳,蔣公謂曰:「模範軍人」。其律己甚嚴,每歸省,輒三十里外下馬,免戎裝,鄉里俱慕其名望,子弟多往從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