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張靈甫」:各本之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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細 去臆測、不中道之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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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四行:
[[二〇〇九年|九十八年]],王氏致書[[中國國民黨|國民黨]]主席[[吳伯雄]],言以昔靈甫知事不偕,臨殉自毀所受諸勳,請補授。然[[中華民國國防部|國防部]]覆以須自費鑄勳之銀,輿論大嘩。部堂乃公歉,補頒。
[[二〇一五年|一百一十四年]],子道宇覓其骸,或謂在某羊圈下,欲發之,其主索金廿萬,事不偕。眾聞之,或以名將稱之,嘆英雄晚景;或辯以其功薄德鮮,不足稱道
== 家屬 =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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