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馬關條約」:各本之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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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[檔案:Treaty of Shimonoseiki.jpg|縮圖|春帆樓,定約之處]]
《'''馬關條約'''》,[[日語|日文]]稱《'''[[下關市|下關]]新約'''》、《'''日清媾和條約'''》。中日兩國訂於[[一八九五年|光緒廿一年]]。
 
[[一八九四年|光緒廿年]],[[甲午之役]],[[日本]]大破[[北洋水師]],又敗清軍於朝鮮。廿一年,清欲媾和,遂遣傅相[[李鴻章]]赴日。
 
鴻章至[[春帆樓]],遇刺於途,為[[銃]]所射,未中要害。日本懼鴻章未議而返國,示終戰之願,亟訂約。定廢朝鮮[[朝貢]]之責,諸城開埠;割[[遼東]]、[[臺灣]]、[[澎湖]]予日本。並賠[[銀]]二億兩。
 
{{wikisource|馬關條約}}
 
[[Category:清紀事]][[分類:明治紀事]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