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共享單車」:各本之異

[底本][底本]
刪去的內容 新增的內容
小黃豈是正譯?
掌中纂 纂於掌中卷
Itsmine
無編輯摘要
掌中纂 纂於掌中卷
第一行:
{{釋義二|subject=無樁之車|other=有樁者|公共自行車}}
[[File:OfO Bicycle in Fuzhou 01.jpg|thumb|單車駢集]]
'''共享單車'''者,[[自行車|單車]]之所以普眾而權託萬民者也。初,置諸坊曲市里,職如驛,委機操僦賃事,假還異處,樁車如流,日供數客,收納豐厚。世興網絡,往往而通天下訊,舊法移易,別立新統,今錄籍上冊,典信諾義,皆蒙憑准,所在操縱。民則利其行,商則利其殖。[[手機|寸方]]鑑[[二維碼|章]],以請授許。今[[用戶|門籍]]累累。有商號今方盛隆,垂範天下,[[摩拜單車|摩拜]]、[[ofo]]是也
而共享單車復以[[中國]]今世之[[新四大發明|四創]]聞<ref>[http://www.sohu.com/a/141587839_464036 新四大發明第一無人不知 支付寶只能排第二]</ref>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