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說明:校對」:各本之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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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tsmin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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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vidzd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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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行:
為釐清職權,消弭爭議,兹列述分校、總校之責。
 
'''分校官'''者,簡察文章,凡言有所本者,加以校對,補正誤脱,暢達文辭,而後定為初定本{{按|在該於是文下方,按過目即可。夫言有所本,非必為[[Wikipedia:卓著|卓著]]、[[Wikipedia:正典|正典]],蓋卓著、正典,須長略得宜,文采煥然,以為懿範}}。
 
'''總校官'''者,經分校上呈,覆核文章,斟酌損益,以保無誤,文筆條暢,而後立為校正本。
 
凡文章列於「待審」,或尚未可觀,有待修訂;或未暇校閱。如需校覈,宜問於校官,抑就[[維基大典:燕語閣|燕語閣]]報之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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