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漢語拼音」:各本之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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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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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[一九五八年]]二月十一日,[[全國人民代表大會]]頒許,外邦之習用[[華語]]者,如[[新加坡]],亦從其制。幼學啟蒙,必先習之,然後習字。大陸區輿之內,凡西譯人名、地名,皆由其法而名。
 
其聲母二十有一,韻母三十有九,並分四聲陰平、陽平、上、去也。
 
== 別鑒諸典 ==